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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5-07-30 11:02:18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于公开征求《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治理,污染物排放,国际节能环保网

7月2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指出,本标准提出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本标准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也可采用其他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技术。本标准可作为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资料图)

《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指出,本标准提出了矿物棉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本标准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也可采用其他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技术。本标准可作为矿物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玻璃、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升,我部开展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编制工作。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现对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在“意见征集”栏目或首页搜索栏输入本通知名称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徐政

电话:(010)65645574

传真:(010)65645580

电子邮箱:dqsgdy@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谭玉菲

电话:(010)84924935

传真:(010)84926394

电子邮箱:tanyf@craes.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5.《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7月18日

关键词: 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治理 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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