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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2-25 14:00:56来源: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建筑垃圾转运,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国际节能环保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电话:0456-8423432

通讯地址: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

邮编:164299

黑河市孙吴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4日

公示内容: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孙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100m

三、项目建设单位:孙吴县城镇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四、项目环评机构:黑龙江省科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孙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100m。项目占地面积5308m²,厂区用地面积5308m²,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场区新建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部硬化,场区设247.6m围墙并于四周建设排水沟195m。新建建筑垃圾堆存区,主要分为4个区域,混凝土类,渣土类,轻物质以及可回收物存储区,各存储区占地面积分别为400m²。混凝土类区域收容体积和可回收物收容体积相同,约600m³,2100吨;渣土类区域收容体积约为600m³,1200吨,轻质物类区域收容体积600m³,528吨。各堆放区标高3m,四周设置5m围挡。新建预处理分拣间,占地300m²,总建筑高度为7.5m,为地上一层建筑,内部设置分拣线(分拣能力100t/d)和破碎线(破碎能力100t/d)。新建1座门卫室,占地20m²,高度为4.5m。厂区内增设1套洗车系统、1套雾炮除尘系统。洗车台占地30m²,配套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容积为5m³。新建1座初期雨水池,容积40m³。厂区主入口新设一台80t地磅。新建进厂道路,依托现有道路,长度约200m,宽3m。本项目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项目,项目建成后年转运量2万吨。项目总投资497.62万元,环保投资45.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9.05%。

六、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定期洒水抑尘,在干燥和大风情况下增加洒水次数及洒水量。建筑材料堆场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闭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m的硬质密闭围挡。运输车进出主干道定期洒水清扫,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散状物料运输采取罐装或加盖篷布并尽量避开居民区,按指定路线减速通行。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道路粉尘、建筑垃圾堆存、上料、分拣及破碎过程产生的废气。无组织颗粒物:运输道路粉尘,车辆运输原料碎石时,加盖苫布,控制车速,夜间不运输,合理规划行驶路线,避让途径村屯,定期洒水降尘,降尘效率66%。装卸及储存过程中粉尘,降低装卸高度,洒水降尘并于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措施控制效率取74%,围挡措施控制效率取75%。厂界颗粒物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预处理分拣中上料、筛分、破碎产生的粉尘,在各产污环节上方设置集气系统(集气效率90%),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及道路洒水,不乱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后,由吸污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运营期污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有关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尽可能放置于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噪声源为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分拣线和破碎线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室外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检修、维护、禁止生产运输工作。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包装袋、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搬运过程中散落的黄沙、石子和块石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储存于指定地点,洒水并设置围挡,待项目运行后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粉尘、废布袋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布袋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渣土存储区。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占地,避开植被密集的区域,严禁随意碾压植被。施工设备规划安装位置,规范施工车辆行车路线,减少对土壤与植被的碾压破坏。严禁破坏植被、乱挖滥采、破坏动物巢穴、捕猎野生动物。张贴警示标语、警示牌,保护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等。工程弃土集中堆放,出路主要用于堆场场底平整填方、筑坝和,截洪沟等开挖处及时进行回填、压实。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原有地貌并合理配置绿地。运营期:保护植被,不得随意砍伐、开挖、填埋、毁坏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草地等,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禁止在未征用的土地内开设运输通道或作临时占用地,车辆运输时不占压地表植被。及时清理施工期滑落到占地外植被上的土方,并对项目周围区域及时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

(六)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改变项目区地形地貌,禁止扰动地表、破坏植被、随意堆放土石方。对占用的土地进行表土剥离及运输过程中,采取分层剥离、分层堆放等措施,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表土剥离后的黑土就近用于低质耕地改良,堆土区设置土袋拦挡,堆土区由专人进行管理。

(七)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整个厂区(包括防渗旱厕)进行防渗处理,混凝土路面结构层由上至下为180厚C25混凝土;200厚水泥稳定碎石,四周排水沟采用预制混凝土排水沟,雨水收集沉淀池采用混凝土防渗水池。防渗系数均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

七、拟批复意见:同意项目建设。

相关附件: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 (1).docx

关键词: 建筑垃圾转运 垃圾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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