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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兽充电赴美上市 创始人蔡光渊涉股权诉讼

2021-03-31 09:20:04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怪兽充电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F-1招股说明书,并计划于4月1日正式以EM为证券代码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由高盛、花旗和华兴资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敏表示,消费者和共享充电宝企业之间是一个充电服务的合同,消费者在归还充电宝之后,这个合同就终止了,消费者只需要按使用时长付款就已经履行了义务,如果后续企业仍然继续扣费,这种行为就缺乏事实和合同的依据,它就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可以要求共享充电宝企业退还多扣除的费用。

罗敏解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发生这类问题协商解决不成,建议通过消协或市场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探索新业务尚无进展

怪兽充电在招股书中提及,IPO募集资金除了将用于继续扩大重点商户网络、提高运营水平、加强技术能力等,还将用于寻求投资机会并探索新业务。

2019年公司成立了挚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主营食品经营。怪兽充电表示,挚成科技将是承载其新业务的主体,目前公司已获得相关产品许可证。

招股书中,怪兽充电将自身定位为“科技消费公司”。据环球网报道,此前怪兽充电在融资计划书中提到,将通过快速搭建以共享充电宝为核心的下沉渠道,可实现与其他品类渠道复用,如礼品机、智能零售柜、IP玩具柜等。基于海量用户和商户建立强大网络渠道,怪兽充电已实现吃喝玩乐游全场景覆盖,构建了生活消费、休闲娱乐、医疗服务、交通出行等生活场景下的共享充电网络。

招股书中,怪兽充电将自身定位为“科技消费公司”。

怪兽充电将上市,骂声中涨价的共享充电宝是个好生意吗?

激烈竞争使得共享充电宝企业利润空间缩水,同时用户租借充电宝的价格也被抬高。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共享充电宝诞生之初,价格多为每小时5毛或1元,目前,市面上共享充电宝价格多为1.5元/半小时、2元/半小时,部分特殊场景如电影院是2.5元/半小时,景区则是4元/半小时,甚至10元/每小时。

相较于初期低价,网友连连吐槽"终于要开始割韭菜了"、“趁凉掉之前赶紧再赚一把”、“一天40还不如买一个”。

共享充电宝涨价却仍有消费者愿意接受,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目前手机端的电池技术尚未出现变革性突破的迹象,未来一段时间内,市场对便捷充电宝的需求会依旧存在。

“共享充电宝企业并未找到新的盈利模式,涨价问题也广受诟病,”网经社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称,除此之外,共享充电宝品牌还存在霸王条款、退款难等问题,为寻求进一步发展,充电宝公司需要构建新的增长路径。

营收主要依赖租借,扩张一味凭借砸钱,共享充电宝企业会不会步共享单车行业的后尘,现在尚无定论。

美团加入竞争

2020年4月,美团宣布重启共享充电业务,开始凭借其已经渗透的海量商家大举扩张。这也使得这一行业的竞争更为白热化。

据《投资者网》报道,怪兽充电在boss直聘上发布了若干招聘信息,几乎清一色的都是销售性质的岗位,从中或许能够窥见共享充电行业眼下的核心需求:POI,即点位。小电创始人兼CEO唐永波曾公开表示:“先触及400万POI和拿到10亿美金融资额的那个竞争者,将成为行业老大。”

若依这个标准看,怪兽充电目前的POI水平虽然领跑行业,但距离终点仍有不少的路要走。而半路杀回来的美团,其2020年Q3财报显示,美团上的活跃商家数量已经高达650万。一位餐馆老板表示,美团共享充电宝的分佣比例高达90%,而据一位理发店老板说,其店中的怪兽充电宝,分佣比例仅为60%。

怪兽充电在招股书中也提到了风险因素,例如行业竞争激烈,企业在定价时面临压力,进而在扩大POI覆盖范围时便会遇阻,导致失去市场份额。

在美因股权纠纷遭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

据《证券日报》报道,上海原子创投天使投资人冯一名和尹思成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起了针对怪兽充电上市项目券商高盛和花旗的诉讼程序。

据冯一名和尹思成自述,其最早于2017年2月份提出共享充电宝的创业构想,并与蔡光渊(怪兽充电创始人兼CEO)等人搭建组成项目运营团队,后与蔡光渊等共同进行产品市场开发、丰富和完善商业模式、为蔡光渊修改商业计划书并介绍众多投资机构为项目融资,为怪兽充电项目的前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2017年3月31日,蔡光渊以“工作方式”不同为由,说服冯一名和尹思成退出项目团队,并在微信中表示,给两人共计3%的股份。但直到怪兽充电所属的上海挚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蔡光渊虽然从未否认股权转让协议的存在,也始终没有完成给冯一名和尹思成的股权登记。

冯一名和尹思成3月22日在美国法院提交的证据中,包括蔡光渊在2017年3月31日发给冯一名和尹思成的微信截图。

截图显示,蔡光渊称:“过去一个月共同奋斗的场景历历在目,因为工作方式原因没能继续合作,的确让我很是沮丧,但刚刚的沟通的却让我们通透不少,相互理解。虽说我希望可以借着给到两位个人的这一共三个点股份来表示充电宝项目的知遇之恩,但我也知道以后创业路上一定无坦途,还有很多需要两位帮忙的地方,希望仍可以继续获得支持。再次表达一下对两位的感谢!”但至今,蔡光渊始终没有完成给冯一名和尹思成的股权登记。

“这期间也沟通过,蔡光渊方面的律师让我们提要求,我们提了要3%股权的诉求,但后面就没有回复了。”冯一名3月25日对《证券日报》表示。

沟通无果后,冯一名、尹思成二人于2020年10月20日在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起诉蔡光渊,要求法院确认双方于2017年3月31日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判令蔡光渊协助原告办理股权转让登记。该法院在受理该起诉后于2021年2月18日将该案移送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

冯一名对记者表示:“这次在美国提起的诉讼程序是申请纽约的联邦法院协助我们向怪兽充电美国的承销商高盛和花旗调取证据,以支持我们在中国的诉讼。”

2019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5月1日施行)第14条“电子证据的范围”第二款中明确列明“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证据的属性。“这意味着,从2020年5月1日开始,微信、微博的内容都可作为证据使用。”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表示。

赵铭也指出,“通过文字字面意思只能看出给3%股份表达知遇之恩,但给到3%股份是免费赠予还是低价转让,微信内容不能确定;此外,微信字面意思还表达‘以后还有很多需要两位帮忙的地方’,那3%股权转让,是不是附条件的?也就是说,是不是要在冯一名、尹思成二人继续帮助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进行3%的股权转让交割?”

冯一名对《证券日报》表示:“虽然按照怪兽充电现有的估值算,3%的股权也就价值2000多万元,并且这个官司可能会拖比较长时间,但我们还是要打下去,因为这次事件是一个金额不大,但对整个创业和投资的诚信是伤害很大的事件。”

而一位共享充电宝行业从业者也对记者表示:“这件事想胜诉恐怕很难,从微信看蔡光渊确实不守诚信,但也只能从道德层面去谴责。”

据悉,冯一名和尹思成的诉讼由美国著名诉讼律师事务所代理,要求法院同意冯一名和尹思成对高盛和花旗进行证据开示,强制高盛和花旗披露所了解到的怪兽充电国内VIE公司(上海挚想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股东和实际股东持股信息、公司架构、融资、估值等信息,以及高盛和花旗所了解到的冯一名和尹思成对怪兽项目的前期贡献以及蔡光渊同意转让项目公司3%股份的协议的所有证据。

“3月25日,最新消息显示,我们的申请已获得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的Jesse Furman法官的批准,法官认定申请符合美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明确授权我们的美国律师向高盛和花旗送达传票并强制要求其配合提供证据和证言。”冯一名称,“我们在30天之内(即4月23日之前)可以向高盛和花旗送达我们之前附在法院申请文件上的传票(subpoena)。”

冯一名表示:“之所以找高盛和花旗配合是为了让他们帮忙做证,想通过他们证明蔡光渊到底有没有向承销商提起3%股权的事情,如果没有,那很明显蔡光渊在上市时做了虚假陈述。”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分析称,股东权益存在争议会对上市产生影响。

关键词: 怪兽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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