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经济 > 正文

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2023-04-13 18:00:12来源:江西省能源局

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4月13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

4月13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


(资料图片)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要严格落实国家明确的支持新能源发展有关政策要求,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投资、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各地申报文件中应分析本地目标完成情况,在确保项目具备用地、电网接入条件的前提下,保障充分落实当地目标任务要求。

《通知》称,请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结合《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存量风电、光伏项目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3〕6号)》按期提供项目实际并网情况,收回的电网接入和消纳资源,省能源局将结合项目实际在本轮优选工作中予以统筹考虑。结合各地负荷增长情况开展并网消纳情况及预测分析工作,并测算各县(市、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可接网消纳容量,引导企业有序投资和申报建设计划。

根据《通知》,2023年首批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优先支持以下方向:

(一)优先支持煤电和新能源联营项目和已建设的“新能源+储煤”项目。

(二)优先支持探索新能源发展新技术新路径的项目、新能源产业链骨干企业开发的项目、同步建设氢能等新技术示范的新能源项目(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计划书,并出具必要支持性文件)。

《通知》还表示,为便于电网接入,申报竞争优选的项目应同步落实调峰能力(火电灵活性改造,10%、2小时储能等)。需要新建接网工程的项目,其接网工程应已纳入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万千瓦。风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3年内建成;光伏发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1年内建成。逾期未建成的项目,不再保证其接网消纳。

详情见下:

关键词:

责任编辑:hnm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