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股票 > 正文

5月1日12时 厦门进入伏季休渔 全球观速讯

2023-04-27 10:57:52来源:海西晨报

5月1日12时厦门进入伏季休渔

从5月1日12时开始,厦门将进入为期3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昨日上午,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政策进行了解读,现场回应了多项市民关心的问题。

伏季休渔是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据了解,厦门市自1999年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以来,执法监管工作从未放松。

厦门海域今年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辅助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伏季休渔期间,厦门海鲜存量充足、供给稳定,市民不用担心“菜篮子”问题。

设渔港“电子围栏”集中停靠

为了强化伏季休渔期间的监管,厦门推出了对伏休渔船公示监管、定期查验、动态巡查、随机抽查、动态联查等多项具体管控措施。

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对辖区休渔渔船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统筹停泊。自愿参与伏休的钓具渔船需签订伏休承诺书,对符合条件且全程严格执行伏季休渔规定的,可申领伏季休渔补贴。伏休开始后,尚未上报的渔船,不再列入补贴发放范围。

厦门的伏休渔船实行集中停靠、动态监管。根据要求,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集中停靠和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规划泊位,提前公开发布,并根据渔船靠港位置绘制《伏休渔船泊位分布图》,靠港渔船一律不得擅自移泊。渔船上要安装北斗示位仪,设立渔港“电子围栏”“警报线”,通过北斗示位仪终端、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监管部门可以实时掌握休渔渔船动态。

加强未参与自愿休渔钓具渔船、专项(特许)捕捞渔船等未休渔船监管,严格落实船位监测、渔获物定点上岸、进出渔港报告、渔获量申报统计等制度,建立上岸渔获物监督检查机制。

继续实行“三个一律”原则

据了解,厦门将继续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贯彻“三个一律”原则:即对于查获的违规在册渔船一律扣除、扣减伏季休渔补贴;对于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没收拆解;对于查获的违法电鱼行为一律移送海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伏季休渔期间,海洋执法部门将开展“亮剑”“蓝剑”等专项执法行动,岸上严管,海上严查。5月1日伏季休渔期首日,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联合多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工作。

各级执法部门将做好休渔渔船的日常监管和渔获物可上岸的渔港码头巡查检查,把打击冰鲜杂鱼交易、“定置网”“绝户网”、涉渔“三无”船舶作为伏休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抓牢抓实抓出成效,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

对查实的涉渔“三无”船舶,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对各类伏休违规渔船,严厉查处、顶格处理,按规定扣减渔业资源养护补贴,震慑违法行为,防止发生群体性违规事件。

厦门水产品供应情况稳定

伏季休渔期间还有鱼吃吗?针对市民关心的水产品供应、价格问题,发布会也作了解读。

“实行伏季休渔主要对生长在东南沿海的活鲜海捕捞类水产品交易量有所影响,但结合往年情况,不会出现水产品供不应求和价格异常上涨的情况。”厦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保障中心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还解释了伏季休渔期间水产品供应的情况。一是,我国水产品供给形势已从局部短缺向地区性相对过剩转变,海水和淡水养殖品种、数量充足,可满足不同层次需求;二是,我市大部分水产品是外地货源,从全国各地输入厦门进行集散,流通能力很强,能有效稳定价格;三是,为迎接伏季休渔,各商家积极囤货,海鲜库存不少,届时可视市场需求投放;四是,进口水产品和远洋渔船回运,对厦门水产品市场也是一种补充。

小贴士

●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辅助船。

●休渔作业时间:

我市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兼作钓具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我市海域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市海洋发展局报省海洋与渔业局,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厦门海域以外的休渔作业类型、时间和区域,按照《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闽海渔规〔2023〕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具体要求:

1.禁止异地休渔。

2.严格钓具渔船管理。

3.严格实施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

4.加强活鱼运输船管理。

5.严禁冰鲜杂鱼交易。

6.严格捕捞许可申请。

7.明确渔船过户期间监管责任。

8.严格执行集中监管制度。

(记者 陈起鸿 郭钦转 通讯员 佘逸)

关键词:

责任编辑:hnm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