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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2.9亿元 ST网力:愿意和解赔偿投资者损失

2021-08-31 13:29:03来源:金融投资报

8月30日,ST网力(300367)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亏损 2 9 亿元,每股亏损0 2451元。相关资料显示,公司专注于安防视频监控行

8月30日,ST网力(300367)披露的2021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亏损 2.9 亿元,每股亏损0.2451元。相关资料显示,公司专注于安防视频监控行业,是国内领先的视频管理平台与安防人工智能平台的提供商。2014年在创业板上市之初股价一度高达155.78元/股,2019年之后陆续爆出因违规担保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和处罚的利空后,股价持续下跌后成为低价股,投资者产生损失后向公司提起诉讼。

据投资者的委托代理人王晶律师介绍:ST网力被行政处罚后,部分股民通过微信falv365咨询或委托律师起诉,在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后,ST网力当庭表达了和解赔偿的意向,愿意对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9年9月21日之后持有或卖出涉案股票的投资者进行赔偿,目前具体和解方案正在协商过程中。

“公司在连续亏损的情况下,能够尊重事实和法律,愿意积极赔偿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是公司重视股东利益的体现,也是上市公司具有社会担当和诚实守信的表现,应当成为类似涉案公司处理类似案件的样本。”王晶律师表示。

记者查询公司既往公告获悉,2019年9月,ST网力财务人员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经过自查后披露公司存在未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的担保事项。《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网力在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分别为维斯可尔、警视达等公司提供担保45031万元、74100万元和22736.07万元,但ST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中报中予以披露。

另外,ST网力未按规定披露信托计划的《回购协议》,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五项和第六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据此,北京证监局对ST网力以及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等责任人予以警告和不同数额的罚款。

关键词: 亏损 ST网力 和解 赔偿

责任编辑:hnm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