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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湾区查获销售无合法来源燕窝案 金额超60万元

2021-07-07 09:44:23来源:中国食品报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查获一起销售无合法来源燕窝案。当事人潘某夫妇累计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燕窝约52公斤,货值超60万元。接到群众举报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查获一起销售无合法来源燕窝案。当事人潘某夫妇累计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燕窝约52公斤,货值超60万元。

接到群众举报后,该局执法大队突击检查其店内一地下室,发现大量印有马来西亚兽医局图标字样的标签、塑料包装盒,以及数箱燕窝。“这些燕窝都无合法来源、无溯源码,包装上的标签都为自制假标签。但是潘某夫妇在店内货柜上摆了几盒正规途径购进的燕窝,一方面应付市监部门检查,一方面给消费者展示其‘正规’渠道,属于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现场查获的燕窝共计6.5公斤。

经调查,潘某夫妇自2019年以来,通过微信联系上家从马来西亚大量订购燕窝,随后通过线下门店及线上微商的销售模式销往全国各地。目前已查证销售燕窝约52公斤,货值超过60万元,案件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散装燕窝在入境前应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入境时持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证书向入境口岸海关申报,经正常通关手续缴纳税费、检疫查验合格后方可入境。同时,进口燕窝在国内市场流通必须附带相关的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及进货票据,以保证燕窝的来源合法。消费者在购买燕窝等产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等信息,以免购买产品时出现问题。

关键词: 温州 龙湾区 燕窝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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