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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丢弃一根烟头换来一场牢狱之灾 构成失火罪

2021-04-06 08:23:54来源:寻乌检察

再次提醒违规野外用火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是会构成失火罪的近日,由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失火案宣判,法院判处谢某

再次提醒

违规野外用火

过失引发火灾

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

是会构成失火罪的

近日,由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失火案宣判,法院判处谢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案情回顾

今年1月上旬,被告人谢某某独自一人在自家果园上干活。在回家之际,谢某某站在果园旁的小路上,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一根香烟,之后将抽剩的烟头扔在小路边,烟头引燃干燥易燃物,引发森林火灾。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起该起森林火灾面积达到8公顷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

法条链接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

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检察官提醒

防火无小事,务必要防患于未“燃”。烟头虽小,但其中心温度可达700-800℃,未完全掐灭的烟头落在比较干燥、疏松的可燃物上,经过1至3小时就会引发场森林火灾。不少人在抽完香烟之后便随意丢弃,却忽略了“小烟头”的大危害。寻乌县检察院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注意文明规范野外用火,坚决避免因个人原因给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带来经济损失。

关键词: 男子 一根烟头 牢狱

责任编辑:hnm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