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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中院: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八成以上在涉农区 环境修复成本较大

2023-06-03 13:43:51来源:津云

津云新闻讯:6月2日,天津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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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新闻讯:6月2日,天津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2020年至今,天津一中院辖区共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8件,判处被告人211人。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涉及罪名集中,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多发,占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的一半以上;案发地点集中在涉农区,其中宝坻区、武清区占辖区环资案件的八成以上;犯罪方法简单、后果较为严重,环境修复成本较大。

天津一中院立足于环境资源案件自身特点,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用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引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天津一中院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精准定罪量刑,并通过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维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天津一中院对环资案件的疑难问题及共性问题进行研讨,统一认识和裁判尺度;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局等之间的联动,畅通联络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司法联动、多元共治,深化执法司法“两法衔接”,提升协同效应。

此外,天津一中院利用全媒体平台普及环资法律法规,深入社区、企业等开展宣传活动,实现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同频共振。通过庭审旁听、网络直播等形式,加大生态环境司法典型案件公开审理力度,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注重挖掘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管理漏洞,针对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加强同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从源头上减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天津一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护航绿水青山,依法严厉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为天津市绿色低碳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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