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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观察:挪用公款投资,他想着赚了再还回去……

2023-05-14 21:54:15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自从任公司总经理以来公司收益节节攀升看着公司账户里的数百万元巨款他想到了赚钱之道……“服刑后,深刻剖

自从任公司总经理以来

公司收益节节攀升

看着公司账户里的数百万元巨款


(资料图)

他想到了赚钱之道……

“服刑后,深刻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那就是忘记了党性原则,没有经受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是贪欲使自己走到了今天,教训深刻。面对铁窗牢房,真是苦不堪言,企盼好好接受改造,早日重获新生……”3月中旬的一天,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刑的陈某在服刑期间写下了悔过书。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监察委对此案调查终结后,以陈某涉嫌挪用公款罪移送乐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7月25日,乐东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于2022年12月17日作出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年,扣押在案的陈某挪用的公款967万余元予以追缴,违法所得134万余元予以没收,均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陈某表示服判,在历经3个月的服刑前教育后,被押往海口监狱服刑改造。

牛刀小试挪用公款

2008年7月25日,乐东信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成立。2009年9月,陈某任信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陈某走马上任后,信达公司承接了海南龙栖湾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乐东县幼儿园等19个单位的保安委派业务,公司经营收益渐渐多了起来。

陈某估算了一下,从2009年10月他任总经理开始到2012年下半年,公司收益已达数百万元。看着公司账户里的钱,他心想何不来个“借鸡生蛋”?将钱先拿出来投资,等赚了钱再悄悄还上?陈某决定挪用公司经营款。

2012年下半年,陈某以发放“安保工资”“中秋值班补贴”的名义,将信达公司经营收益款转出120万元,用来承租一幢楼房,经营起了宾馆。宾馆生意兴隆,两年收益13万元,这时的陈某不但没想过还钱之事,还继续盯上了公司的资金。截至2017年底,该公司经营收益已达800余万元,他一直谋划着如何用这些钱生出更多的钱来?

一天下午,陈某与几个朋友吃饭。有人凑近陈某耳边说道:“陈总,听说你的信达公司生意红火,盈利丰厚,何不做些投资生意,赚更多钱。”言谈中,陈某悟出了投资基金能赚钱的道理。

欲图暴利炒基金

2015年3月的一天,陈某将公司员工也是他的至交胡某叫到办公室说道:“你给我提供一张银行卡,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开销。不过,你一定要管住自己的嘴,无论发生任何情况绝不能将此事说出去,一旦出事,谁也跑不了。”“陈总,您就一百个放心。”几天后,胡某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了陈某。

2015年3月至2019年8月,陈某以“备用金”“划拨”“其他”等名义,多次将信达公司的款项共计847万余元转入自己控制的银行卡内。陈某将其中的大部分款项用来买基金,几年间赚了121万余元。手中有了钱,陈某的生活得到了全面改善,孩子上大学的费用也不用发愁了。

2022年春节刚过,他挪用公款的行为进入了乐东县监察委的视线。原来,乐东县监察委在调查其他案件时,发现信达公司存在资金监管漏洞,从2012年至2019年,该公司有多次大笔资金转出。2019年8月,信达公司正式注销。

乐东县监察委委托审计公司对信达公司的账目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报告表明:信达公司从2009年10月至2019年8月,经营收益共计967万余元。经公司总经理陈某审鉴,2012年7月转出120万元;2015年3月至2019年8月,又分多笔转出847万余元。审计报告结论为:陈某未经上级领导同意,擅自挪用信达公司经营收益967万余元归个人使用,产生的收益为134万余元,上述款项共计1102万余元。

案发后积极退赃

2022年3月29日,陈某被乐东县监察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与此同时,办案人员冻结并扣押了陈某的财产,收集固定有关书证。调查中,陈某对其挪用公款承租楼房经营宾馆营利、购买理财产品和投资基金赚钱的事实闭口不谈。

“你挪用公司资金120万元干什么用了,你炒基金投的600多万元是哪里来的?你的所作所为是擦不掉的,再说了,不掌握相关证据,我们也不会把你请到这里来。你只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积极主动退赃,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的出路。”陈某听办案人员这么说,脸一下变得惨白,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不得不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动员家人积极退赃。

2022年6月12日,陈某家人将陈某挪用的公款及产生的收益共计1102万余元退还到乐东县纪委指定账户中。

2022年6月29日,乐东县监察委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同年7月,乐东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陈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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