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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给万能险戴上“紧箍” 万能险市场份额下滑

2021-10-29 11:41:54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此前,有保险公司将万能险变成短期融资渠道,这可能造成万能险市场规模的剧烈波动,给保险公司带来流动性压力,并引发金融市场的波动。监管

此前,有保险公司将万能险变成短期融资渠道,这可能造成万能险市场规模的剧烈波动,给保险公司带来流动性压力,并引发金融市场的波动。监管机构对万能险的最低保险期提出要求就是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形和风险。

在“回归保障”的监管思路和发展方向框架下,银保监会将监管之手伸向万能险这一行业敏感地带。

发生在2015年的“宝万之争”,万能险以极具争议的一面,出现在公众视野。此后,监管给万能险戴上“紧箍”,万能险的市场份额快速下滑。相关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万能险保费同比再度大幅下滑,在人身险公司总保费中占比进一步萎缩。

近日,银保监会向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就〈万能型人身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涵盖10个章节,包括总则、经营管理、产品管理、账户管理、资金运用管理、销售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附则。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征求意见稿》意在圈定新时期万能险发展红线,对于备受诟病的“销售误导”“结算利率忽高忽低”的根源进行监控,可以预见,万能险将迎来中长期发展的新时刻。

保险增强保障功能

万能险产品,是指在传统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之外,加上了储蓄投资功能,即所谓“一费两户”的创新管理模式。“一费”是保险保费,“两户”是“风险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账户价值提供最低收益保证的产品。因具备“灵活调整”功能被冠以“万能”两字。但是后续发展背离初衷,走上“变长为短、重理财轻保障”之路。

此次《征求意见稿》,被认为同2015年发布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一道在制度上更全面监管万能险。

《征求意见稿》第八条明确规定,除终身寿险、两全保险,以及年金保险外,其他产品和附加险不得设计成万能型。产品类型方面进行限制也意味着,除上述三种产品之外,万能型护理险、万能型税优健康或迎来不同命运。

上述三种产品在风险分散之外有比较突出的储蓄性,万能险所拥有的理财产品属性与其有相通之处,而且能够改善和提高相关保险产品的增值效果,增强保障功能。

防范利差损风险

万能险产品在成立之初,因收益率高备受青睐,往往被放在开门红收割保费,万能险的结算利率成为保险公司吸引客户的杀手锏,这其中也蕴藏风险。

2020年,银保监会约谈了12家寿险公司的总经理和总精算师,指出万能险存在利差损等风险隐患,并对各公司提出了整改要求。

买的时候收益高,后续结算却不及存款储蓄利率。近些年,出现初始年度利率高,但逐年走低的情况。

对比多家保险公司自2019年至今的产品结算利率,持续走低,比如国华人寿的国华智多宝万能终身寿险由5.84%降到今年的2.5%。

近年来万能险结算利率首期较高,此后逐步走低。对此,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认为,一方面,近年来,市场利率持续走低,导致万能险单独账户的投资收益同时走低;另一方面,有些保险公司对万能险单独账户管理不规范,存在早期人为提高单独账户价值,以增强万能险的市场吸引力,后期再调低其增值水平以实现平衡。但是,这有悖诚信要求,损害消费者利益。监管调低结算利率要求也是市场利率走低大背景下防控万能险业务风险的需要。

《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四条中,监管要求险企的高档和中档结算利率,不得高于5.5%和4%,比此前《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利率均下调0.5%。

在对外经贸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何小伟看来,结算利率下调,是出于谨慎稳健经营的考虑。监管机构不希望保险公司把这种结算利率当成一个卖点,同时释放一个信号,即保险产品不能过分去追求获得绝对收益。

“保险最大的价值是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一味追求利率会给市场不好的信号,会纵容保险公司在投资这方面变得激进。下调结算利率可引导险企稳健经营,松绑兑付压力。”何小伟进一步表示。(郭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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