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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肉夹馍协会:一边起诉侵权 一边授权加盟

2021-11-26 09:07:35来源:金融投资报

潼关肉夹馍维权风波愈演愈烈。近日,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对多家招牌中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发起诉讼,要求赔偿上万元费用。该消息

“潼关肉夹馍”维权风波愈演愈烈。近日,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对多家招牌中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发起诉讼,要求赔偿上万元费用。该消息曝光后,市场一片哗然。

不少网友表示,仅仅因卖的肉夹馍带“潼关”二字,就被要求赔偿上万元,如果把绵阳米粉、重庆火锅、北京烤鸭、长沙臭豆腐、兰州拉面等知名小吃全部注册成商标,岂不就发了?

侵权赔偿金3万元至5万元

这几天,潼关肉夹馍尤其火爆。据了解,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以侵害商标权为名,对多家招牌中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发起诉讼,要求在招牌中撤销相关字样并赔偿相应费用。而这个费用相当不菲,除了所谓侵害商标权的赔偿金额为3万元至5万元,如想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还需缴纳99800元予授权费并加盟。

对于微利的小吃店来说,这个价码显然难以接受,还有店主透露:他的店名没有“潼关”两个字,仅部分菜单有“潼关肉夹馍”这个选项,都收到了法院传票。

那么,潼关肉夹馍商标到底是怎么回事?

中国商标网显示,“潼关肉夹馍”商标由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核定使用类别为第30类肉夹馍,商标号为14369120。该商标申请日期为2014年,注册公告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商标专用期限至2025年12月13日。

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王华锋。该协会为社会团体,注册资本5万元,地址为潼关县十三花肉夹馍,登记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证书有效期为2018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

金融投资报记者在“潼关肉夹馍协会”官方微信的侵权声明上发现,该声明不仅表示全国各地打着“潼关肉夹馍”品牌的实体店铺严重损害商标权,就连在网上卖潼关肉夹馍的都算侵权。

紧挨侵权声明的则是加盟详情。加盟费用根据不同店面为3.98万元、5.98万元、9.98万元,如算上意向金、保证金,费用则更高。加盟公司名称为“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金融投资报记者发现,该微信公众号最新文章为:潼关肉夹馍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召开。参会者有潼关县副县长王得权、工信局左烨局长、商业发展服务中心汤磊主任、潼关肉夹馍协会会长王华锋及县域内10余家潼关肉夹馍企业代表。

除了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潼关肉夹馍协会”还全权授权了潼关县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潼关肉夹馍”商标的使用权、运营权以及商标品牌宣传、推广权,并通过收取费用,对商户进行加盟授权。巧合的是,天眼查显示,被授权的两家餐饮企业和关联公司,也出现了“王华锋”的名字。

无独有偶,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协会刚刚采取过同样的行动——突发大规模诉讼,要求不少经营多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店家就商标侵权进行赔偿。

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操作。11月21日,这一诉讼已被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叫停。

成都商家尚未收到传票

较之胡辣汤协会,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讼诉风波仍在持续发酵中。公开信息显示,今年7月,潼关肉夹馍协会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300余家小吃店、快餐公司等诉至法院,诉讼地域涉及内蒙古、河南、浙江、天津、贵州、广东等18个省份。

截至目前,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开庭公告已有200多条,发生于2021年6月17日后,集中在最近半年。这些被起诉的小吃店分布在全国各地,有一些已经被撤诉。

协会工作人员曾回应媒体称,“我们这个打假维权从二三月份就开始了,因为我们是一省一省挨着走的,刚到河南。”而从全国范围看,我国现存肉夹馍相关企业有2.23万家。

从地图看,似乎还没走到四川省。不过,金融投资报记者发现,目前仅成都市区就有二十多家店名或招牌带有“潼关”的肉夹馍小吃店。

成都不少店家告诉金融投资报记者,目前还未收到法院传票,并表示潼关肉夹馍协会“太搞笑了”。

成都金牛区的一家肉夹馍店老板李先生对金融投资报记者表示:“这个唬不到人!如果我收到传票,绝对要和他们干到底!”

李老板是陕西人,7年前到成都开了这家小店。“我们那边学做肉夹馍一般就两个途径:一是跟老师傅学技术,要交学费;另一种就是加盟,当地有不少公司都在搞加盟。这个协会不出技术不出原料产品,张口就说侵权要赔几万,太荒谬了。那我马上去注册个‘重庆火锅’,是不是也可以到处诉讼收侵权费了?”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5年,“沙县小吃”作为集体商标被沙县政府控股的一家国资企业注册成功。为了让沙县小吃走出去,沙县政府不但不向外地店主收取授权费,还拿出真金白银给予补贴。

律师:涉嫌滥用诉权

《商标法》第5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我国商标包括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其中,地理商标是一种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也就是说,“肉夹馍”为食品行业通用名称,“潼关”则为地名,“潼关肉夹馍”是一个地理标志商标,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同时,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只要餐饮店制作的肉夹馍符合“潼关肉夹馍”所要求的条件,那么,就算不是协会成员,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

接受金融投资记者采访的律师表示,该案例同时涉及知识产权和商标权,情况较为复杂。

“协会既然成功注册了商标,就说明‘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他们的维权是合理的;同时,协会作为社会团体也享有知识产权,但并不能说明所有使用‘潼关肉夹馍’这5个字的餐馆就是在侵权,要看具体是什么情况。因为这个商标是一个地理标识商标,带有公益性质。”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如是表示。

记者以商户身份咨询四川天昌律师事务所时,一位律师干脆表示:“这要看具体什么情况,如果对诉讼主体有异议,就书面向法院提出并提交申请书。”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像潼关肉夹馍协会这样,携注册商标大规模起诉商户的行为,涉嫌滥用诉权。

近日,《光明日报》刊发《别打着规范美食标准的幌子来牟利》的评论文章指出,地方小吃归属于所有人,这意味着即便地方政府想要规范发展地方美食,也应秉持着公益性原则,而不是借机任由其下属社会组织以法律的名义扰乱市场秩序。

“潼关肉夹馍”商标风波后续将如何演绎?金融投资报将跟踪关注。(本报记者 梅婧)

关键词: 潼关肉夹馍协会 起诉 侵权 授权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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