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经济 > 正文

国家网信办:涉及重要数据和一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主管部门报告

2021-11-14 15:21:34来源:钛媒体

11月14日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搞》提出,数据处理者发生合并
11月14日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搞》提出,数据处理者发生合并、重组、分立等情况的,数据接收方应当继续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涉及重要数据和一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主管部门报告;数据处理者发生解散、被宣告破产等情况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主管部门报告,按照相关要求移交或删除数据,主管部门不明确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网信部门报告。

关键词: 主管部门 个人信息 市级

责任编辑:hnm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