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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润发讽刺女性身材引热议 网友:是恶意营销,并非措辞不当

2020-11-17 10:21:01来源:中国网财经

日前,大润发因一张女装尺码建议表引发舆论热议。据网友爆料,大润发一门店展示的宣传物料中,将女装尺码规格S、M、L、XL、XXL分别比喻为瘦

日前,大润发因一张女装尺码建议表引发舆论热议。据网友爆料,大润发一门店展示的宣传物料中,将女装尺码规格S、M、L、XL、XXL分别比喻为“瘦”、“美”、“烂”、“稀烂”和“稀巴烂”,并标注“仅限18-35岁女生,根据身材请先咨询客服”。

事发后,大润发所属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成投资”)在其官微发布声明称,总部已要求涉事门店撤下有问题得宣传物料,今后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因措辞不当为公众带来不适,大润发深表歉意。”

然而此举并未获得网友谅解。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在该微博评论区,留言仍一边倒的指责大润发“是恶意营销,并非措辞不当”、“光撤宣传物么?相关责任人呢?”、“道歉毫无诚意”,更有网友指出“大润发的行为已经涉嫌贬损女性、侮辱女性,希望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对此,和君咨询连锁经营专家文志宏分析称,尽管大润发方面已就此事发布声明并致歉,但从内容上来看,将其归结为措辞不当仍是大润发认识不够到位。

“这个事件本质并不是措辞不当,更深层次反映的是大润发的工作人员在这方面缺乏边界感,或者说没有底线。”文志宏认为,对于商家而言,广告活动可以娱乐、可以幽默,但不能拿消费者的身体条件作为取笑或者玩笑的对象,这也是此次事件的核心矛盾。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大润发的这种做法可能损害了部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赵占领称,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从事这种损害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康成投资,接线人员表示,将转达相关负责人予以回应,截止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康成投资的争议远不止损害消费者人格尊严这一条。天眼查信息显示,康成投资涉及的法律纠纷多达735条,仅侵害商标权纠纷就超500起,此外还涉及买卖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合同纠纷等。

公开资料显示,大润发系上市公司高鑫零售(06808.HK)旗下品牌。根据高鑫零售2019年年报数据,该集团销售额已超过1000亿元,其中包括大润发门店414家、欧尚72家。(记者 贾玉静)

关键词: 大润发 讽刺 女性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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