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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600438)与隆基股份(601012)签订442亿销售合同

2022-03-23 09:16:39来源:金融投资报

3月22日,通威股份(600438)发布公告称 , 根 据 公 司 与 隆 基 股 份(601012)曾于2020年9月25日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已与隆

3月22日,通威股份(600438)发布公告称 , 根 据 公 司 与 隆 基 股 份(601012)曾于2020年9月25日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已与隆基股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多晶硅供需合作意向。公司旗下的4家子公司拟与隆基股份旗下的8家子公司签订多晶硅长单采购协议。根据协议,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隆基股份每年向公司采购10.18万吨多晶硅产品,两年合计采购 20.36万吨。

本合同是基于双方曾于2020年9月25日达成的《合作协议》而签订的日常经营性长单采购合同,若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最近一日(即2022年3月16日)公布的国内单晶致密料成交均价24.53万元/吨测算,预计本次销售总额约442亿元(不含税),约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0%,该测算未考虑未来多晶硅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构成业绩承诺。

公告显示,执行《合作协议》的子公司有: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等;隆基股份执行《合作协议》的子公司有: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丽江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华坪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曲靖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腾冲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等。

通威股份表示,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多晶硅产品的稳定销售,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同时,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与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不过,公司同时坦承,虽然合同条款中对定价原则、供货量、违约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约定,使双方因合同标的价格波动或采购需求波动产生的履约风险较小,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同时,受全球经济形势、贸易争端及行业阶段性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国内多晶硅价格波动较大,故该合同产生的交易总额可能存在与目前测算值不符的情况。(记者 杨成万)

关键词: 通威股份 隆基股份 销售合同 多晶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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